论余震震级与震中烈度的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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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对于震级和烈度的关系,人们通常采用李善邦提出的公式M=0.58Io+1.5以及付承义和刘正荣提出的公式M=0.68Io+1.39logh-1.40。这两个经验关系式在中国地区一般是适合的。
    可是,在实践中不断发现,对于一次大地震之后的余震包括晚期余震,这个关系又有可以察觉到的系统的差别。本文研究了近十年来中国华北地区几次大地震的余震资料,提出了余震震级与震中烈度之间新的关系式,并给出了初步的理论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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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本文

阎志德,郭履灿.论余震震级与震中烈度的关系[J].地震工程学报,1985,7(s1):83-86.[J]. China Earthquake Engineering Journal,1985,7(s1):83-86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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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在线发布日期: 2017-07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