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8年在全国地球物理灾害会议上,我们曾指出,在1922年、1937年和1969年我国汕头和香港地区的巨大风暴潮(它们分别造成七万,一万多和数千人的死亡)前,在广东分别有三次6-7(1)/(4)级大震发生,即1918-1921年的南澳6-7(1)/(4)级大震群,1936年灵山6(3)/(4)地震和1969年阳江6.4级地震。
郭增建,秦保燕.地震、地裂和气象灾害[J].地震工程学报,1989,11(3):101.[J]. China Earthquake Engineering Journal,1989,11(3):101.